9月25日,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获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官方信息显示,黄兴国依法获从轻处罚。
“鉴于黄兴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经查证属实;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以上官员中,迄今为止已有近90人获刑,其中23人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包括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的在内,这90人中,大多数都跟黄兴国一样,依法获从轻处罚。
以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的23人为例,其中,15人均获从轻处罚:苏荣,令计划,卢子跃,金道铭,毛小兵,杜善学,奚晓明,谭力,万庆良,杨振超,武长顺,王保安,陈雪枫,刘志庚等。
上述15人中,武长顺被判处死缓。官方消息显示:鉴于武长顺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有提供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立功表现,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两个副国级大老虎苏荣、令计划均被判处无期徒刑。新华社发布的二人分别获刑的报道中,也出现了“依法可从轻处罚”表述。
苏荣,“鉴于苏荣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令计划,“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令计划受贿数额特别巨大;非法获取大量国家秘密,犯罪情节严重;滥用职权,造成特别恶劣的社会影响,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但鉴于其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认罪悔罪表现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的23人中,王珉、白恩培、朱明国、刘铁男、王素毅等人,新华社发布的宣判报道中,未出现“依法可从轻处罚”表述。
5人中,比较特殊的是王珉,判决中出现了“从严惩处”表述。
王珉犯受贿罪、贪污罪、玩忽职守罪。判决显示,其犯的受贿罪、贪污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是其犯的玩忽职守罪,不仅未获从轻处罚,反而获从重处罚。
众所周知,王珉对辽宁拉票贿选案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判决显示:“王珉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虽然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悔罪,但因其犯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从严惩处”。
其余4人,新华社发布的刘铁男案、王素毅案宣判报道中,均提到二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但是未提及任何“从轻处罚”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