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他人有功 天津原市长黄兴国判12年罚款300万人民币

时间:2017-09-26 09:1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黄兴国牢狱受访


(石家庄综合讯)2016年8月落马的中共天津市委原代理书记、原市长黄兴国,昨天在河北石家庄中院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人民币,下同,60万新元)

法院的判词显示,黄兴国的犯罪时间从1994年一直到2016年他主掌天津时,显示他在22年里边腐边升官。

受贿4000万元人民币

据新华社消息,法院经审理查明:1994年至2016年,黄兴国利用担任台州地委书记、台州市委书记、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副省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宁波市委书记、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委代理书记、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取得项目用地、职务晋升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03万余元。

今年63岁的黄兴国在浙江工作多年,并曾与现任中共总书记中领导人共事,不过这个关系背景并没有成为他的“护身符”。

今年1月,中纪委官网发布对黄兴国立案审查的通报说,黄兴国的问题包括妄议中央大政方针、阳奉阴违、搞迷信活动、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对抗组织审查、封官许愿、任人唯亲、收受礼品礼金等。他也被指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上的影响获取巨额利益,为子谋取私利,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等。

据传黄兴国落马后,他两个活跃于机械、房地产领域的弟弟黄兴余、黄兴荣也几乎同时被带走。

在本月上旬播出的反腐专题片《巡视利剑》中,黄兴国被形容为“秉持好人主义”,对于看到的不良现象、腐败问题,尽量不得罪;他甚至将政治骗子奉为上宾,迷信风水。

不过,黄兴国的刑期是中共十八大以来获刑的省委书记中刑期最短的一个。

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依法从轻处罚

据新华社报道,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鉴于黄兴国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绝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检举揭发他人违纪线索,经查证属实;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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