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前轰动全城的大角咀「衣柜藏尸案」告破,杀人凶嫌去年十月在深圳被捕,上周移交给香港警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内地不是香港逃犯的后花园,反观香港却仗着山高皇帝远,成为内地逃犯的避风港,对比鲜明。这些年来,内地不少贪官要麽取道香港逃亡欧美,要麽滞留本港暂避风头,传媒早就报道香港中环某五星级酒店聚集了大量内地问题富豪,引起社会及国际传媒的高度关注,有人讥笑香港不仅是贸易自由港,更是罪犯自由港;不仅是购物天堂,更是逃犯天堂,这并非没有根据。在年三十前夕“抓捕”肖建华后,有关方面急急在大年初五移交香港逃犯,原因当然「你懂的」。
其实,香港回归前通过《逃犯条例》,至今与不少国家签署引渡协议,但香港与内地却迟迟没有相关安排。孰令致之?彼此文化、司法制度及对犯罪的解释不同,固然阻碍双方司法互助,但根本原因在于政治,在于香港人对内地根深柢固的不信任。《基本法》第九十五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可与全国其他地区的司法机构通过协商,依法进行司法方面的联繫和相互提供协助。可惜目前的司法互助停留于优化通报机制方面,并没有触及最核心的罪犯引渡问题,而阻力主要来自于香港一方。有些人逢中必反,心中有鬼,连与内地经济融合都排斥,高铁一地两检也无法容忍,更遑论接受两地司法互助、罪犯引渡,这就难怪,儘管内地一再展现与香港协商的意愿,亦不排除两地经过多次谈判,但一直未能取得突破。
有些香港人面对内地时总有一股莫名其妙的优越感,一方面看不起内地是「人治社会」,没有香港的法治,但另一方面又将拒向内地移交逃犯视为「一国两制」的体现,即使香港因此背上逃犯天堂的恶名也在所不惜,这完全是双重标准。
然而,任何合作都要对等,内地单方面移交香港逃犯的不正常状态不可能长期维持下去。近年一再传出内地「强力部门越境执法」或者有关人士「自行北上协助调查」的疑云,每次都闹得满城风雨,证明双方没有引渡协议,对「一国两制」的衝击只会更大。与其陷入被动,不如亡羊补牢,只要双方本着诚意,完全有可能寻找一个能照顾双方利益和要求,又能适应不同司法制度的引渡方案。不管怎麽说,香港不应该是执法者眼中比「天涯海角」更遥远的地方。
十三.国际势力会否介入?
1月31日,肖建华曾发布声明(未确定是本人还是其家人代发),但声明不久即自行删除,其内容为:
肖建华再次声明:
一、本人感谢各界关心,目前正在国外治疗,待疗程结束后,近期将很快与媒体见面。
二、本人认为中国政府是文明法治的政府,大家不要误解!本人不存在被绑架回内地的情况。
三、本人是爱国华侨,一向爱党爱国,从未参与任何有损国家利益和政府形象的事情,更未支持任何反对势力和组织。
四、本人为加拿大公民,也是香港永久居民,受加拿大领事保护,也受香港法律保护,本人还持有外交护照享有外交保护权。所以请各界放心!
肖建华
2017年1月31日
此则声明,表面是明心迹,实则有希望国际势力介入的意图。但过往例子说明,一旦疑犯涉及到国家利益层面,任何域外势力都不可能插手。至于加拿大驻港机构查询此事,笔者看也是做做样子而已。
十四,笔者总结
这件事还是需要放到今年的十九大背景下解读:
第一, 警告既得利益者和境内外各种有政治企图的资本力量,切勿干扰甚至制造社会事件影响十九大的举行,这是经济层面的防患于未然及杀鸡儆猴。
第二, 由于肖建华本人与官场某派系存在利益输送关系,而这一派系具有干扰十九大人事布局的能力,故让肖建华“坦白”其关系网,掌握真凭实据后制约这一派系的魔爪。这是政治层面的先下手为强。
第三, 借助肖建华的交代,突破一些无法突破的旧案,彻底歼灭党内“野心家,阴谋家”及其残余势力。
最后补充的是,肖建华虽然在八九年做对了事情,但这几年显然偏离了方向,应了一旦形成经济寡头,必然染指政治的定律。
国家目前显然是先礼后兵,但笔者猜测事情不会在短时间内结束,只有达到笔者上述分析的效果时,该事情才会真相大白。
(20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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