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黄兴国被起诉 权钱利益圈从浙到津(3)

时间:2017-07-21 14:0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人物记事

  起诉书显示,高盛地产公司董事长赵晋,是沈东海的最大行贿人。

  赵晋,1973年7月生,江苏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少麟之子。父荫的庇佑下,20多年间,赵晋至少创办六十余公司,布点京、沪、深、港等地,打造了一个庞大的房产帝国。赵晋在各地攻城略地,如入无人之境,被称作“最牛开发商”。2014年7月,这个“最牛开发商”失联,三个月后,其父赵少麟被有关部门带走。

  据起诉书,2008年4月至2013年下半年,沈东海先后多次收受赵晋给予的现金共计人民币580万元,此外,还有价值人民币607万余元的字画、瑞士伯爵、劳力士等手表、黄金制品600克、象牙制品,并索贿230万余元为其购置房产。以上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417万余元。作为回报,2012年间,沈东海为赵晋的公司开发河东区水岸银座等房地产项目提供帮助。

  马白玉也是沈东海的行贿人之一。2007年1月至2011年11月,沈东海接受马白玉的请托,利用担任天津市规划建设委员会书记、城乡建设交通工作委员会书记职务便利,先后提任马白玉为天津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在此前后,沈东海先后多次索取、非法收受马白玉贿赂共计人民币人民币92万余元。

  此外,沈东海及其数位特定关系人还收受、索取塞恩投资集团、汇仁投资公司、星海广告公司,以及天津海河建设发展投资公司副总经理谢新、天津津东房地产投资集团董事长徐树山等单位个人贿赂共计1900万余元。其中包括向白少良索贿66万元。

  起诉书指控沈东海所犯滥用职权罪,是指其接受汇仁投资公司总经理王强的请托,促成汇仁投资公司与天津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天津市房天汇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合资公司),开发位于天津大港区海滨园房地产项目。其中,汇仁投资公司投入注册资本金900万元,占合资公司45%的股权。2010年6月8日,汇仁投资公司依约追加投资1000万元。

  2013年间,上述房地产项目,失去原本优势,盈利空间变小,王强想让汇仁投资公司撤资,并取得额外资金补偿,再次请沈东海帮忙,沈东海遂利用职权,向前述天房集团负责人施压,要求满足王强的请托。

  2013年12月,天房集团经过内部审批程序,制作相关虚假协议,返还汇仁投资公司1900万元,并按照13.5%的年利率,支付给汇仁投资公司1011万余元的补偿。在此过程中,沈东海先后收受王强财物贿赂共计人民币88万余元。

  消息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近年来查处的天津一系列违法违纪问题中,“圈子文化”问题尤为突出,除了城建系统,武长顺治下的公安系统,杨栋梁治下的国资系统,都不同程度存在此类问题。

  2016年底开始,天津一批区县和厅局主官调整。2016年12月15日,据《天津日报》报道,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上,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窦华港被免职;2017年1月13日,据天津政务网报道,免去米子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而落马的区长、区委书记,则包括津南区委原书记吕福春、红桥区委原书记张泉芬、河北区原区长边仁权,以及7月1日天津市纪委刚刚宣布的西青区委原书记周家彪。■

  财新记者于宁对此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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