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新加坡综合电)印度尼西亚与中国的海上共同开发合作协议被指变相承认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权声索,印尼官方予以驳斥,并重申不承认中国相关主权声索的立场。
印尼总统普拉博沃星期天(11月10日)结束对华国事访问。据路透社和彭博社报道,两国发表联合声明,表示就“在声索重叠地区的联合开发工作达成重要共识”。
消息引起外界关注,指印尼变相承认中国在南中国海主权争端上提出的“九段线”主张。印尼外交部星期一(11日)发表声明,强调相关合作必须根据双方的法律条例框架落实,合作内容没有任何一处可被理解为承认九段线。
“印尼维持大家都知道的立场,即这项声索缺乏国际法律依据,并形同削弱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因此,在任何情况下,这项合作都不影响印尼在北纳土纳海的主权、主权权益和管辖权。”
官方说,合作内容预计涵盖相关区域的渔业和渔业保护。印尼认为,合作的愿景是为建立区域和平与友谊提供示范,并且将促进各方就“南中国海行为准则”达成协议。
印尼外交部过去反复指出,印尼不是南中国海的主权声索国,与中国也不存在管辖权的重叠。
印尼不是南中国海主权声索国,但其北纳土纳专属经济区内有一部分与中国的九段线南中国海主权声张重叠。印尼上个月底指中国海警船未经许可进入北纳土纳海,一周内三次驱逐。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林剑星期一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中方高度重视同印尼签署有关海上共同开发合作文件,愿同印尼一道努力,落实两国领导人达成的重要共识,使有关合作成果早日惠及两国和两国人民。
林剑也重申,中国在南中国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是在长期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充分的历史和法理依据,符合国际法和国际实践”。
不过,联合声明仍引起印尼前任和在任官员的不满。分析师也认为,合作协议可能被解读为印尼立场上出现转为承认两国的主权声索出现重叠。
曾在海洋划界事务上担任总统特使的艾迪(Eddy Pratomo)告诉彭博社,即使只是以联合声明的形式提出,印尼单方面提出的“新立场”具有约束力。
“基于国际法原则,印尼如果要改变它的法律立场会遇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