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合讯)中国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星期一(9月18日)向所有驻港总领事馆发信,要求各领馆在一个月内,申报在香港聘用的本地雇员资料。
综合路透社、《明报》、英文网媒“香港自由新闻”报道,公署外交信函中称,须申报资料的领事馆香港本地雇员,是与驻港总领馆订立雇佣合约的人员,包括香港永久性居民,或持任何签证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在申报表中,领事馆需填报雇员的姓名、职衔、聘用日期、住址、身份证或旅游证件号码、国籍,并提交身份证或旅游证件副本。
公署信函发给所有驻港领事馆,包括欧盟驻港办事处,但并未说明要求上述资料的原因。信函还说,资料填写好后,须在10月18日前提交至港府礼宾处。
外交部驻港特派员公署去年也曾要求,驻港领事馆或人员在新购置或租赁物业时,需向官方提供物业协议。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公署去年曾要求驻港总领事馆提供其在香港使用房产的详细信息,包括平面图。这一要求当时曾引发人们对北京方面利用这些信息安装窃听装置的担忧。
时任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刘光源去年7月在一场吹风会上曾说,希望各国驻港领事馆能“以更客观的方式,展示一个充满活力和希望的香港”。
刘光源今年7月履新香港中联办副主任后,不再担任中国外交部驻港公署特派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