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民主派初选人士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将不设陪审团审理。
综合法新社和《明报》报道,香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向“35+初选”案部分被告发信,称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6条,案件审理将不设陪审团。
报道引述林定国星期六(8月13日)签署的命令称,不设陪审团的理由是案件“涉及外国因素”、设立陪审团可能会妨碍司法公义妥为执行的风险,并要保障陪审员及家人的人身安全等。
据法新社看到的文件显示,审判的准备性听证会将于9月和11月在一个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公开法庭上进行。
该被告包括议员、学者等47名民主派人士,他们因参与2020年“35+初选”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
香港自1845年设立陪审团制度后一直沿用至今,不过2020年通过的《香港国安法》允许涉及该法的案件可不设陪审团审理。这次审判将是香港第二起没有陪审团的《香港国安法》案件。
香港首宗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去年7月宣判,24岁被告唐英杰因“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项罪名被判九年监禁,该案件也未设陪审团。
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杜淦堃接受《明报》采访时说,由于涉司法程序及潜在司法覆核,故不便揣测,但《香港国安法》下不设陪审团是新事物,律政司的决定会引起法律界或公众疑虑。
他认为,既然律政司已是第二次做出相关决定,可多解释以释除公众疑虑,令公众明白背后因素的详情。
另一方面,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以及三间与《苹果日报》相关公司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也将不设陪审团审讯。
据《明报》星期三(17日)报道,该案件四名被告为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及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涉及“串谋勾结国外势力”等罪。
该案件将于下星期一(22日)举行案件管理聆讯,由三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和李运腾审理,不设陪审团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