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驳回阻挡请求得州严苛堕胎法前天生效
(华盛顿综合电)美国得克萨斯州的堕胎限制法在联邦最高法院前天以五票对四票驳回紧急阻挡请求后,于9月1日生效。这项法律规定,禁止在怀孕六周后堕胎,因强奸或乱伦受孕也不例外,是全美最严苛的堕胎法之一。
美国总统拜登与民主党人对此表示愤慨,认为该堕胎法违宪,矢言阻挡到底。最高法院仍可能批准人权团体和堕胎业者的请求,中止该堕胎法。
这个称为“心跳法”的堕胎法律5月由共和党主导的得州参议院表决通过,并由州长艾伯特签署立法,于9月1日午夜生效。
该堕胎法禁止在侦测到胎儿心跳后执行堕胎。一般在孕期约六周时可以测得胎儿心跳。
美国其他州也曾试图针对怀孕初期实施堕胎限制令,都被1973年使全美堕胎合法化的“罗诉韦德案”(Roe vs. Wade)这项里程碑判例阻止。
得州堕胎法不同之处在于允许公众参与新法执行,而不是州检察官或卫生部门。
美国民权联盟指出,在得州,约85%至90%堕胎者已怀孕至少六周,意味这项法律将禁止近乎整个州的堕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