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昨日审理韩国慰安妇等20人控告日本政府诉讼案,承认国际法上的“主权免除”原则,认为国家的行为、财产不能在他国法院审判。
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昨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20名韩国慰安妇受害人及遗属要求日本政府赔偿的请求。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表示,哪个案件适用于国际法上的“主权免除”,原则是由行政机关做决定,不适合由法院做决定。
法庭列举欧洲国家二战受害者对德索赔诉讼也因国家主权豁免原则被驳回的先例,并解释说,如果认定国家主权豁免,难免在宣判和强制执行过程中发生外交冲突。
法院指出,韩日2015年就慰安妇问题达成协议,虽然谈判过程中没有征求受害者们的意见,内容和程序上有一定的问题,但很难仅凭这些就认定政府超越或滥用裁量权。
而且,部分受害者还领取了和解治愈基金会以现金形式发放的赔偿金。
2015年12月朴槿惠政府时期,韩日就“慰安妇”问题达成协议,内容包括日方出资10亿日元(约1230万新元)、由韩方组建“慰安妇”援助基金会,以“一劳永逸”地了结两国间这一长期存在的争议。
对此,韩国国内部分慰安妇受害者及支援团体强烈抗议,两国政府所达成的和解协议,事先并未得到慰安妇受害者的同意。他们拒绝“被治愈”,要求日本政府就强征“慰安妇”正式道歉并予以法律赔偿。
文在寅执政后的2018年,韩国政府正式宣布,解散为解决“慰安妇”问题设立的基金会。
截至目前,该基金会已经向34名在世和58名已经去世的“慰安妇”受害人,共计发放44亿韩元(约532万新元)的“治愈金”。
韩国法庭最后表示,受害者们饱受折磨,韩国国家付出的努力和成果似乎不足以抚平伤痕、补偿损失,但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慰安妇问题的解决需要包括外交交涉在内的努力。
与1月另起控告日政府诉讼判决结果完全相反
昨日这项判决与今年1月8日韩国法院审理另一桩12名韩国慰安妇控告日本政府的诉讼案判决结果相反。
韩国法院1月8日判决日本政府败诉,应赔偿12名韩籍前慰安妇受害者每人1亿韩元(约11万新元)。韩国法院不承认日本政府适用国际法上的主权免除原则。
韩国SBS新闻指出,韩国政府必要守护慰安妇受害者,同时也得考虑韩日关系,此次审判结果出炉后,政府减轻了负担,但苦恼变得更加复杂。
日本政府暂时不评论
因为今后向国际法院提告的舆论可能会进一步扩大,而且还要等待最高法院的最终审理,慰安妇问题再次成为韩日间外交的“烫手山芋”。
日本内阁秘书长加藤胜信昨日表示,首尔法院所做出的判决不同于今年1月8日韩国法院所做的判决,有必要仔细研读判决的内容,目前日本政府暂时不便评论。
加藤表示,日本与韩国在1965年签订“韩日赔偿暨经济合作协定”,包含慰安妇问题在内,所有韩日间的财产、赔偿等问题“已完全且最终地解决”,2015年间两国也获得共识,确认是“最终且不可逆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