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寡老人留百万遗产 帮扶其30年邻居继承一半

时间:2020-10-26 07:4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中国浙江宁波孤寡老人苏美云去世三年后,她申请的宅基地所在区域面临拆迁,可以获得上百万元(人民币,下同,约20.30)的拆迁款补偿。对于这笔财产的分配,一半分给了帮扶她30年的邻居徐惠明。

据中国央视新闻报道,徐惠明与同村的苏美云是几十年的邻居。苏老太早年丧夫,膝下无儿女,侄子远在外地,老人也不愿离开家乡,就一直一人生活。因为住在隔壁,邻居徐惠明常帮老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上世纪90年代初,徐惠明家修了房子,见老人家的房子年久失修已出现部分坍塌,就干脆将苏老太接到自己家一起住。直到2008年,徐惠明家房子拆迁,他就出钱给苏老太在村里租了房,并经常看望老人,每逢佳节更是细心周到,抽出时间陪老人拉家常。

这期间,政府组织了一次土地登记,因苏老太的房子早已坍塌,且村里又经过拆迁重整,种种原因,苏老太变成了无房户。苏老太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行动也愈加不方便,2012年开始逐渐体弱多病,需要专人照顾护理。徐惠明与当地村党支部书记洪秋国商量后,将苏老太送到敬老院安度晚年,养老院的费用也由徐惠明自掏腰包。

92岁的苏老太2016年去世。徐惠明按照当地风俗,为她操办了后事,又购置了墓地。作为村里无房的孤寡老人,苏老太生前申请过80平方米的宅基地用于建房。2017年苏老太过世一年后宅基地才被批下来。今年年初,苏老太申请的宅基地所在区域面临拆迁,可以获得上百万元的拆迁款补偿。

对于这笔拆迁款怎么处置,洪秋国介绍,“老人在世期间与老徐有过协议,约定苏老太的生前赡养及后事全由老徐负责,所有费用也由老徐承担,老人名下所有财产在其过世后全部由老徐继承”。

但当时,老人名下只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再加上双方也没什么法律意识,徐惠明当时根本没把这份协议当回事。那张协议上,苏老太只交代了相关事宜,并没有签字。“我们都觉得这笔钱应该给老徐,毕竟是他一直在照顾老人,而且长达30年之久。但因为老徐不是法定继承人,又没有法律文书,无法直接继承。”

在洪秋国建议下,徐惠明在向有关部门咨询后,决定向江北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

宁波江北法院受理了该案,经现场询问调查,最终法官确认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法官张海娟说,“苏老太这处宅基地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按照规定,应归集体所有。但同时法律也有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的遗产”。

张海娟解释道:“老徐照顾了苏老太30多年,时间跨度较长,实属不易,应予褒扬。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老徐分得一半的遗产。”对于这种结果,苏美云的侄子苏伟巨也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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