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执行法院判决进行公开赔礼道歉和民事赔偿,“大连13岁男孩杀10岁女孩”案男孩蔡某某家属被司法拘留15日。10月10日,受害女孩的母亲贺美玲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在国庆节前收到了法院的相关通知。
2019年10月20日,大连10岁女孩小淇被蔡某某骗至家中,欲与其发生性关系,遭到小淇拒绝后,蔡某某将其杀害,抛尸灌木丛。同年10月24日,大连市公安局发布《收容教养决定书》,认定被告蔡某某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致小淇死亡,但因蔡某某未满14岁,决定对被告蔡某某收容教养三年。
今年8月1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10岁女孩小淇被杀案进行民事诉讼宣判,蔡某某父母、律师再次未出庭,法院判处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进行128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贺美玲表示,一审判决后,从未收到蔡某某家属的道歉和赔偿,自己将继续上诉。
原告代理律师田参军表示,民事赔偿部分目前男孩家属不配合,他将继续推动本案的刑事立案侦查。
不执行民事赔偿
本案民事诉讼一审判决书显示,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自判决生效十日之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审核)。
贺美玲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直至现在,从未得到男孩家属的致歉。一审民事诉讼虽已宣判,但是蔡某某家拒不执行,导致小淇被害近一年,案件没有实质进展,“因为疫情,刑事立案也一直被搁置,到现在也没有进展。”
“小淇现在还在殡仪馆,得有个说法。”贺美玲表示,一定要案情有个结果,凶手得到惩罚,小淇才能入土为安。
在此前的采访中,贺美玲曾对案发前蔡某某的反常之处进行了回忆。
“我还问过他,这么晚怎么不回家睡觉,明天还要上学呢。”贺美玲说,此前蔡某某曾在自己的水果摊前徘徊,有时候直至夜间9点收摊,蔡某某仍在,贺美玲和蔡某某的父母年纪相仿,故而没有对蔡某某的行为有过怀疑。
贺美玲回忆,蔡某某虽然还不到14岁,但身高已经有1.75米左右,身材高大壮实,在校学习成绩不是很好,且听闻其与同学发生过肢体冲突。
继续推动刑事立案
8月10日,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对10岁女孩小淇被杀案进行民事诉讼宣判,蔡某某父母、律师再次未出庭,法院判处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进行128万余元的民事赔偿。
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蔡维伟、庄献杰作为蔡某某法定监护人,对蔡某某的性格发展和行为表现缺乏关注,疏于引导和教育,以致其无视法律、漠视生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被告蔡某某的侵权行为造成小淇死亡的严重后果,且本案有别于一般民事侵权致人死亡案件的性质,蔡某某以残忍的手段实施故意杀人行为,蔡维伟、庄献杰应对原告承担赔偿责任。
田参军表示,女孩家属希望在民事诉讼赔偿上能够得到及时全面的履行,刑事部分也不会放弃,会继续推动本案的立案侦查。
“对低龄恶性刑事案件,也没有替代性的惩罚、修正措施。”田参军表示,对于年龄的评估不该只限于生理年龄。以蔡某某为例,在本案中,蔡某某多次展现出超越自身年龄的行为和规划,“案发后,他居住的小区也有女性反映此前曾遭其尾随骚扰。”
田参军认为,从法律层面来看,这个案件反映出刑法立法的滞后。近年来,未成年人恶性刑事案件频发,以年龄来进行硬性的划分会引发公众的恐慌和不满。立法机关应针对类似案件进行走访调研,对相关法律进行补充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