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男子持刀捅刺疫情卡点工作人员致两死 一审判死刑

时间:2020-03-02 08:2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中国云南一名男子2月初持刀捅刺两名疫情防控卡点工作人员致死,该案件今天(3月1日)于云南省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最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死刑。

据云南省委宣传部官方微博的消息,云南红河县石头寨乡今年2月5日在该乡么索村委会通往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之间名为“咪卡”的地方,设置2019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卡点,实施道路管控和限行。未满23岁的被告人马建国是阿扎河乡洛孟村委会洛玛村村民,2月6日傍晚驾驶小型面包车载人行至该卡点时,同行村民马克龙(另案处理)下车搬除路障,并不服从卡点工作人员的管理。

在此过程中,被告人马建国因对卡点工作人员张贵周持手机拍摄取证的行为不满,遂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朝张贵周胸腹部连续捅刺,又向前来劝阻的卡点工作队员李国民腹部进行捅刺,造成张贵周、李国民二人身亡。张贵周是红河县财政局下派的扶贫干部,李国民则是红河县石头寨乡干部。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建国在云南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无视国家法律,无视疫情防控秩序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马建国曾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马建国虽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但其在疫情期间采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杀害两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犯罪后果极其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因此当庭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马建国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亲属、被害人亲属、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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