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起妨害防疫案下判 五人获刑

时间:2020-02-29 08:3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社会新闻

北京法院今天宣判四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刑事案,五名被告被判处拘役一个半月至两年有期徒刑不等,并被罚款1万元(人民币,下同,约 1996新元)至15万元不等。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蓝向东今天(28日)下午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四宗案件分别涉及编造虚假疫情信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并殴打社区防疫人员和民警、冒充慈善机构虚假募捐、以及向疫情防控一线销售大量假口罩以非法获利。

在假口罩案中,法院查明,今年1月25至28日之间,被告人杨某以营利为目的,在明知石某购买大量口罩用于捐赠疫情防控一线的情况下,向对方销售一次性使用口罩,但这些口罩均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符合防护要求。

法院认为,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为谋取非法利益而销售假冒口罩,严重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可能危害他人健康,社会危害性大,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罚款15万元。

另一刘某被查明利用微信号,编造自己感染冠病病毒后到公共场所咳嗽,向人传播病毒的虚假信息,信息覆盖2700余人,并被其他个人微博转发。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赞一下
(2)
100%
赞一下
(0)
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