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前天(25日)在网站公布草案,计划禁止食用猫、狗、蛇、田鸡、甲鱼等宠物与野生动物,目前征求公众意见。
据中国《深圳特区报》报道,《深圳经济特区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白名单”的形式规定了可食用动物及其制品。具体包括两类,一是猪、牛、羊、驴、兔、鸡、鸭、鹅、鸽九种家禽家畜;二是依照法律、法规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动物。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制定可食用动物“白名单”,能够较好地达到清晰明确、操作性强的清单式管理效果。
征求意见稿也将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列入禁食名单。不过,蜂蜜、燕窝、雪蛤等动物相关衍生物,已被广泛接受且具有较为成熟的检验检疫标准,不在禁食之列。
食用野生动物者将被罚至少1000元人民币(198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