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看看这个蛇鼠一窝的庞大群体:
黄炳松,时任新晃一中党总支书记、校长;
杨荣安,时任新晃一中办公室主任;
陈领,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曹日铨,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大队长;
陈守钿,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刘洪波,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军,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蒋爱国,时任新晃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邓水生,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正科级侦查员、副主任法医;
徐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办案指导大队大队长;
黄均平,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
杨学文,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龙胜兰,时任新晃县副县长;
杨清林,时任新晃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张家茂,时任新晃县委副书记;
王行水,时任新晃县委书记;
伍绍昆,时任怀化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汪华,时任怀化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田代武,时任湖南省民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曾任新晃县委书记)。
看完这个名单,不禁为邓世平感到悲哀,如此盘根错节的关系网,强大到翻案的希望基本为零。
若不是因为偶然的因素查到杜少平,邓世平还不知要再埋几个16年,抑或真相永远不能大白于天下。
邓世平失踪后,在这16年中,家属东奔西走,四处求助,然而警方只备案不予立案,县检察院甚至称不敢帮忙。
操场埋尸案的始作俑者杜少平,在新晃县城有多处房产,平时通过一辆捷豹XFL代步。
杜少平在经营方面也“涉猎广泛”,除涉足建筑工程、汽车客运、KTV经营外,高利贷也是其重要的牟利手段。
邓世平失踪后,杜少平曾与他的第一个妻子离婚,但仍同居(可能转移财产)。之后,他又有了两三段婚姻。
看到这里,不由想起了《水浒传》西门庆害死武大郎那一段。
西门庆与杜少平一般,也是个暴发户,在当地县里是一霸,但凡有不从其意者,必要弄死他。
他看上了潘金莲,为了做“长久夫妻”,不惜下毒害死武大郎,且全然不顾武大有个都头(相当于现在的刑警队长)兄弟。
武松一开始也是个讲法度的人,他从团头何九叔处得到了骨殖、银子等证物和证词,又问讯郓哥知晓了事情经过,然后告上县衙。
不料知县与县吏商议以后,还是倾向于西门庆,反正武大郎尸首没了,就以“捉奸见双,捉贼见赃,杀人见伤”为由,不予立案——原文这样说:县吏都是与西门庆有首尾的。
武松取出两块酥黑骨头、十两银子与何九叔、郓哥的证词,坚持要为兄长破案。
知县看了,也是“备案”不“立案”,要从长计议,“可行时再予拿问”。
当夜西门庆得知,派心腹之人给知县和县吏送了不少银两。
次日,知县不准武松所告,狱吏也帮腔“都头,但凡人命之事,须要尸、伤、病、物、踪五件事全,方可推问得”。
武松见知县等人不为兄长作主,才有了私杀潘金莲、西门庆为兄报仇之举,一个称职的好都头生生被逼成了杀人犯。
这其中牵扯到的,就有知县、县吏、团头何九叔、狱吏,可以说整个县衙上上下下,都被西门庆买通了。
他们明知西门庆与潘金莲通奸,是杀害武大郎的凶手,却为了银子甘愿为其遮掩,一桩再也明确不过的凶杀案,成了无人过问的无头案。
若没有武松这样的兄弟,武大郎也只能含冤九泉,永不得昭雪。
然而,一个上上下下都烂透了的县,这种冤案不知凡几,总不能指望人人都有个武松一样的兄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