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电)江苏省两名副省长因今年3月21日造成78人死亡的响水爆炸事故被问责和处分。
据新华社昨天报道,中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在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显示,樊金龙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费高云则作为先后分管、协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代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樊金龙和费高云也被指在推进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分别被予以党内警告和政务记过处分。
此外,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也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61名公职人员进行问责。江苏省公安机关则对涉嫌违法问题的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这起爆炸事故发生后,中国国务院开展调查,相关报告近日出炉,认定这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