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将严控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涨幅,年涨幅最高不得超过5%。
据澎湃新闻报道,上海市政府今天(23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副市长汤志平介绍《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相关情况。
汤志平介绍,《实施意见》规定,面向社会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应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面向本园区、本单位、本系统职工等定向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可进一步降低,并相应建立随租赁年限增加的租赁价格累进机制和管理规则。
汤志平说,政府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的管控主要包括初次定价和动态调价两个环节。初次定价环节,市、区房管部门加强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的监测,对出租单位制定的租赁价格是否处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进行监管。动态调价环节将从严控制租金涨幅,目前计划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的年涨幅最高不得超过5%。
汤志平说,这一涨幅略低于职工工资和居民收入的增长水平,同时能够覆盖出租单位的贷款利息等财务成本,兼顾了租户可负担和企业可持续两方面因素。总体来看,只要控制好涨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租金稳定性将会随着时间推移逐步显现,承租对象也能够对未来租房支出形成合理、稳定的预期,更加安心地租房居住。
上海市今天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本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