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检视国安挑战 再立23条更有效力

时间:2021-11-18 11:3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昨天受访时说,现在虽然有了《香港国安法》,但重新检视香港所面对的国家安全挑战,再立23条更有效力。

根据香港中通社报道,上任保安局长近五个月,兼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邓炳强总结一段时间以来的工作时说,“相比《香港国安法》,当年的23条草案还是有距离的”,“23条立法除了是香港的宪制责任,也有其实际用途。”

邓炳强说,23条涉及的7个罪类中,有5个是国安法没有的,必须要在这方面进行立法工作;要检视2019年至今危害国安的行为,究竟用哪些法例可以有效处理,仔细研究,逐步检视。

《基本法》23条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香港国安法》则列明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等四类犯罪行为的具体构成和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二者重叠部分只有“分裂国家”和“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国家政权)”二种行为。

报道称,2002年至2003年期间,23条立法过程在香港引起巨大争议,最终立法程式终止。“修例风波”后,香港实施国安法并完善选举制度,社会普遍认为立法已是当务之急。

邓炳强重申不会低估立法的困难,因仍有人士及外国势力希望利用香港危害国家安全,预计有些人会妖魔化23条立法,所以一定要向市民解说清楚,包括立法理由、受立法影响的人只会是想危害国家安全的人等。

他强调,2003年曾经提出的草案可能只是起点,当时社会面对的问题和现在的不同,特别是经历过去两年的“黑暴”,会研究国安法相关的法庭判决,从而订立可以应对国安挑战的法例。

邓炳强还说,去年国安法在港颁布实施后,堵塞一部分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漏洞。但他也留意到,有一些“走佬”(跑路)外国的乱港分子,远程干扰香港。

邓炳强强调,要警惕潜在的社会风险。过往两年,乱港分子对年轻人的“洗脑”仍有残留阴影,社会上想危害国家安全的人不停做出对政府或执法部门的不实指控,目的是影响政府、执法部门的公信力,希望有朝一日将危害国家安全的事情卷土重来。

“我们不会让这些人得逞,我们会更专业,也会向市民做好解说工作,让市民看到真相。”邓局长的这番话给了香港市民一颗定心丸。 

选举制度改革后的首次香港立法会选举及新一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选举将于下月和明年3月举行,邓炳强说,自己作为资审会成员,目的就是要确保参选人都是爱国爱港,一定要确保参选人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也会参考负面清单,究竟是否有违反有关情况,工作一直进行中。

此外,作为保安局局长的邓炳强还要负责选举安保情况,包括选举前和选举当日是否有人会影响选举。邓炳强说自己也留意到他们(潜逃海外人士)在选举期间,也呼吁大家投白票、可能违反选举相关条例的行为,他想告诉这些人,这些相关行为除了可能违反相关投票法例之外,也可能违反国安法,两类法例都有域外效力,即去到外国做这些行为不代表没事,一样是犯法,一样可以取得证据,日后对其进行拘捕。

赞一下
(9)
69.2%
赞一下
(4)
30.8%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