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发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

时间:2021-11-11 14:0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国务院发布《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明确社会资本可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政府也将从产权激励、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红利,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

中国政府网昨天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上月25日成文的《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下称《意见》)。

据新华社报道,长期以来,中国一些地区生态系统受损退化问题突出、历史欠账较多,生态保护修复任务量大面广,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

《意见》从总体要求、参与机制、重点领域、支持政策、保障机制五个方面明确了促进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的相关要求。

《意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投资、设计、修复、管护等全过程,明确社会资本通过自主投资、与政府合作、公益参与等模式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并明晰了参与程序,鼓励社会资本重点参与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并探索发展生态产业。

《意见》提出,从规划管控、产权激励、资源利用、财税支持、金融扶持等多方面释放政策红利,通过生态保护修复与资源开发利用相衔接、资源有偿使用与产权制度安排相结合等政策措施,创新产权激励、释放关联权益,给予财税支持,发挥政府投入带动作用,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构建“谁修复、谁受益”的生态保护修复市场机制。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认为,《意见》对社会资本的参与模式和回报机制有着清晰的规定,同时在配套政策上涉及规划、产权变革和其他财税金融支持。自然资源部此前的一些示范项目已经有了一些实践,《意见》对于未来行业的发展将起到更好的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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