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信办列五种向境外提供数据应申报情形

时间:2021-10-29 13:5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今天发布征求意见稿,列明五种向境外提供数据应申报安全评估的情形,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处理个人信息达到一百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等。

根据中共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网站消息,意见稿指出,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坚持事前评估和持续监督相结合、风险自评估与安全评估相结合,防范数据出境安全风险,保障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

数据处理者向境外提供数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通过所在地省级网信部门向国家网信部门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包括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出境数据中包含重要数据;处理个人信息达到一百万人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累计向境外提供超过十万人以上个人信息或者一万人以上敏感个人信息;国家网信部门规定的其他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的情形。

意见稿指出,数据处理者在向境外提供数据前,应事先开展数据出境风险自评估,重点评估以下事项:数据出境及境外接收方处理数据的目的、范围、方式等的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出境数据的数量、范围、种类、敏感程度,数据出境可能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个人或者组织合法权益带来的风险;数据处理者在数据转移环节的管理和技术措施、能力等能否防范数据泄露、毁损等风险;境外接收方承诺承担的责任义务,以及履行责任义务的管理和技术措施、能力等能否保障出境数据的安全;数据出境和再转移后泄露、毁损、篡改、滥用等的风险,个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的渠道是否通畅等;以及与境外接收方订立的数据出境相关合同是否充分约定了数据安全保护责任义务。

意见稿还指出,数据出境评估结果有效期二年,在有效期内境外接收方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法律环境发生变化等,数据处理者应当重新申报评估。若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网约车巨头滴滴出行自6月底赴美上市引发一连串监管风暴后,中国加大了对数据安全的审查力度。

中国工信部八月发布了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要求智能网联车企建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保护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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