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耀明和区诺轩涉选举舞弊案 控方撤销起诉

时间:2021-08-05 20:0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屡次公开支持香港民主运动的歌手黄耀明及立法会前议员区诺轩,涉嫌在2018年立法会补选中作出舞弊行为。案件今日(5日)提堂,法官令黄耀明和区诺轩自签2000元守行为18个月。

据《明报》报道,控方在庭上称不提证供起诉黄耀明,考虑案情、其态度及背景后,决定改以签保守行为处理,撤销其控罪。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下令黄耀明自签2000元守行为18个月,其间须行为良好、保持公众安宁,以及不得干犯与选举舞弊相关的罪行。

区诺轩的律师申请同样以签保守行为处理,获控方同意。法官认为,两人的情况相若,故下令区诺轩自签2000元守行为18个月,其他条件与黄耀明一样,并撤回其控罪。但是区诺轩因2019年8月18流水式集会案被判囚,须继续服刑。

屡次公开支持香港民主运动的歌手黄耀明,于2018年为立法会港岛区补选候选人区诺轩造势大会站台唱歌。事隔三年,黄耀明及区诺轩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在选举中向他人提供娱乐的舞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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