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教授:限制未打疫苗者出行违背法治原则

时间:2021-07-16 13:0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北大教授:限制未打疫苗者出行违背法治原则

中国一些地方宣布,原则上不允许未接种冠病疫苗人员进入重点公共场所。北京大学教授沈岿认为,这类强制措施违背了法治原则。

《中国新闻周刊》昨天(16日)在微信刊登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教授沈岿的文章。沈岿认为,地方上限制未接种疫苗者进出重点场所的文件,虽然并没有声称要强制实施全员接种,“但媒体和舆论认定其为变相强制是正确的。”

沈岿指出,在这些文件中列出的重点公共场所中,有的已经成为民众生活的基本组成部分,如超市、商场、车站,是日常生活必须去的场所,有的即便不是所有人都会去的地方,如学校、图书馆、养老院,可把它们全部叠加计算在内,几乎可以覆盖所有人。

他说:“这就意味着,未接种疫苗者在该政策之下将会面临生活工作的各种障碍,如果还不能说寸步难行的话。民众唯有接种,才能避免这些障碍。这不是变相强制施种,又是什么?”

沈岿指出,即使是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或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需要采取应急接种措施的,也是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他们本身没有权限作出强制施种或变相强制施种的决定。

沈岿也称,这种变相实施强制接种疫苗的措施,直接或间接限制了人身自由(未接种不能进入超市、商场、酒店等)、受教育权(未接种不能进入学校)、享受医疗卫生的权利(未接种不能住院治疗)、进行文化活动的自由(未接种不能进入图书馆或文化娱乐场所)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在强制接种冠病疫苗没有成为一项合法要求的情况下,这些限制措施的执行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沈岿强烈呼吁各地已经发布相关文件的应当撤回,尚未发布类似文件的地方不应群起效尤。他说:“新冠疫苗是否需要强制接种,必须由中央充分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理性分析必要性、可行性,经过严格的法定程序,才能作出相应的决策。绝对不能容许地方违法出台相关文件进行强制或变相强制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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