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今天通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对互联网领域22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其中涉及阿里、腾讯、苏宁易购等多个互联网巨头。
刊登在中国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通报指出,经查,这些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21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8条、49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约10万新元)罚款。
这些案件包括阿里网络收购广州恒大足球股权案,阿里创投与上海商投集团设立合营企业案、腾讯收购58同城、小红书、搜狗、猎豹、蘑菇街股权案以及苏宁易购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