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因前年非法集会被判入狱14个月

时间:2021-05-28 14:0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香港壹传媒主席黎智英、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何俊仁及梁国雄等10名泛民主派人士前年国庆日在民阵申请游行遭反对后,带领群众由铜锣湾游行至中环被控。10人分别承认煽惑他人参与及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等罪,法官胡雅文今早于区域法院判刑。

根据《星岛日报》报道,10名被告依次为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黎智英、单仲偕和蔡耀昌一同承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和何俊仁另承认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吴文远及蔡耀昌再承认1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其中,黎智英被判14个月,李卓人两项控罪各被判18个月,梁国雄两项控罪各被判囚18个月,何俊仁两项控罪各被判囚18个月。

上述被告今早于10时28分在惩教人员看管下陆续出庭,精神不俗,积极向旁听人士挥手。

开庭前一小时已有过百人到场轮候旁听,包括瑞典驻港领事馆副总领事雷博恩(Joakim Ladeborn)、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民主党前主席刘慧卿、社民连成员曾健成及陈宝莹等。雷博恩表示一直关注及跟进不同案件,包括本案,相信亦有其他领事将到场旁听。

控方续由大律师林芷莹代表;辩方由资深大律师夏伟志代表黎智英,资深大律师夏博义代表吴文远,资深大律师潘熙和大律师黄宇逸代表梁国雄及陈皓桓,大律师吴宗銮代表李卓人及何秀兰,大律师布颖琪代表何俊仁、杨森及单仲偕,大律师潘定邦代表蔡耀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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