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阴阳合同”掀千层浪 官方严批

时间:2021-05-01 08:01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郑爽“阴阳合同”掀千层浪 官方严批艺人天酬逃税行为

今年1月被曝代孕弃养的中国艺人郑爽,本月26日被前男友张恒举报她违反中国广电总局发布的限薪令,在2019年出演《倩女幽魂》时,77天内赚取高达1.6亿元人民币的片酬,并涉嫌签署“阴阳合同”。受访学者认为,郑爽“天价片酬”的曝光激荡起民众对社会收入差距的愤懑,事件引起的社会议题扩散现象值得关注。

中国艺人郑爽“阴阳合同”逃税疑云引起官方高度关注,多个部门相继谴责艺人的天价片酬和逃税行为,国家税务总局强调将对恶意逃税行为展开严肃查处,国家广电总局也宣布将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一场行业大震动预料又将掀起。

受访学者认为,郑爽“天价片酬”的曝光激荡起民众对社会收入差距的愤懑,事件引起的社会议题扩散现象值得关注。

今年1月被曝代孕弃养的郑爽,本月26日被前男友张恒出示聊天记录,举报她违反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的限薪令,在2019年出演《倩女幽魂》时,77天内赚取高达1.6亿元(人民币,下同,3300万新元)的片酬。她也涉嫌签署“阴阳合同”,用4800万片酬的合同登记纳税,剩余的1.12亿元则为母亲旗下代持的公司增资。

郑爽日薪近208万元 普通白领不吃不喝得存29年

根据2018年11月影星范冰冰逃税事件后发布的限薪令,单个演员单集片酬不得超过100万,总片酬最高不得超过5000万。

张恒的爆料旋即引起公众对艺人天价酬劳的不满。有网友计算,郑爽的日薪就接近208万元,对于一个月薪6000元的普通白领而言,即使不吃不喝,也得存29年左右;郑爽也可能通过阴阳合同躲避了3500余万元的税款。

在网上舆论如海啸般引爆后,包括中共中央政法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电影局以及电影家协会等多个官方机构近两天来都加大了对郑爽的批评力度。央视、环球时报、新华社等官媒也发表评论声讨艺的人天价片酬和逃税行为。

据报道,上海市税务局28日已对郑爽涉嫌偷逃税问题展开调查,北京市广电局也启动了相关调查,约谈涉事企业主要负责人。

中央政法委前天也在官方微博账号上发表措辞严厉的文章,警告她:“生而为人,必须有所敬畏”“党纪国法是‘长牙’的,道德准则是‘带电’的,那些把你高高捧上天的人,一样能把你重重摔下地”。

中央纪委监委网站昨天则发布“明星逃税怎能屡禁不止”的文章指出,演艺人员通过阴阳合同、业务拆分逃税的行为隐蔽性较强,因此即便在范冰冰事件后也难以根除;一些明星依然挂着出品人、制作人等身份赚钱,将亲戚、经纪人安排在剧组领片酬,或将部分片酬转化为投资、股权等分红,甚至干脆签订“阴阳合同”弄虚作假。

税务总局对郑爽事件表示“高度重视”,并强调各级税务机关对恶意偷逃税行为,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税法尊严,彰显社会公平正义。国家广电总局则表明将进一步加强电视剧行业管理。

个人工作室可免征25%税率 被认为是明星少缴税渠道

系列官方表态凸显出郑爽的逃税案件已引起高层关注,艺人的各种逃税手法有可能成为下一波打击目标。

据中国媒体统计,郑爽“阴阳合同”事件发酵后,至少有75名一线明星的个人工作室被注销,涉及的艺人包括赵薇、黄晓明、文章、那英等人,被注销的工作室至少有200家。个人工作室可免征2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普遍被认为是明星减少纳税的渠道。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副教授吴畅畅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分析,艺人的收入条例主要由广电总局规定,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并不具备立法效应;郑爽的“阴阳合同”事件突显出行政管理和执行之间的落差。他认为,政府下来应通过立法加强相关行政管理的执行力。

吴畅畅也指出,相较于范冰冰的逃税事件,郑爽具体项目的片酬被曝光,与一般人的薪酬形成了更强的对比性;这导致事件后出现一般打工人“心态崩了”的现象。

吴畅畅说,中国社会收入差距的情况在娱乐圈体现得非常明显,“当这种显性差异以赤裸裸的数据呈现时,这种被激荡出来的愤懑和抵触的情绪是再自然不过的”。

艺人的收入条例主要由广电总局规定,属于行政管理范畴,并不具备立法效应;郑爽的“阴阳合同”事件突显出行政管理和执行之间的落差。政府下来应通过立法加强相关行政管理的执行力。

——华东师范大学传播学院 副教授吴畅畅

赞一下
(29)
93.5%
赞一下
(2)
6.5%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