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壹传媒主席黎智英今天出庭受审,他因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被判一年。
据星岛日报报道,另外,他也被加控两项罪名,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讯。
黎智英涉于去年接受多家海外媒体访问及与外国官员会面等,因而被控一项《香港国安法》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今于西九龙法院再提讯时,控方申请加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名及一项“串谋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并将案件押后至6月15日再讯,获总裁判官苏惠德批准。
控方指黎智英协助李宇轩离港妨碍司法公正,以及联同陈梓华、Mark Simon、李宇轩及刘祖廸等人勾结外国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