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北京市政府宣布,禁止任何人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名义进行商业炒作,并鼓励社会各界创作庆祝建党百年“优秀公益广告作品”。
据《北京晚报》昨天报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关于规范商业营销宣传的提醒告诫书,明确禁止14类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除了借建党百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之外,其他被禁止的行为也包括: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以及使用或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进行商业营销宣传。
此外,北京市也严禁宣传“特供”“专供”或变相宣称“特供”“专供”等营销宣传行为,以及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告诫书强调,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从业者要维护商业营销宣传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确保各类宣传活动体现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中共中央宣传部上周三发布中共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标识。综合《新华日报》和新华社报道,活动标识可广泛用于各地区各部门庆祝建党百年活动的环境布置,以及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用品制作,但不得用于商业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