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禁借庆祝建党百年名义商业炒作

时间:2021-03-29 18:1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北京市宣布,禁止任何人借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的名义进行商业炒作。

据中国《北京晚报》今天(29日)报道,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出了关于规范商业营销宣传的提醒告诫书,明确禁止14类商业营销宣传行为。

除了借建党百年名义进行商业炒作之外,其他被禁止的行为也包括:将“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用于商标、商业广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党和政府重大庆祝活动标志标识、庆祝活动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进行商业炒作;以及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进行商业营销宣传。

北京市也严禁各类宣传“特供”“专供”或变相宣称“特供”“专供”等商业营销宣传行为,包括:宣称“RMDHT”(人民大会堂)、“GYZY”(国宴专用)、“RDHY中心”(人大会议中心)等情形。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也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告诫书强调,全市商业营销宣传从业者要坚决维护商业营销宣传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坚持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确保各类商业营销宣传活动体现和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公序良俗,严格按照《广告法》及商业营销宣传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发布商业广告,开展商业营销宣传活动。

告诫书也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创作、发布庆祝建党100周年“优秀公益广告作品,发挥正面导向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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