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松藻煤矿事故37名公职人员被追责

时间:2021-03-26 21:3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重庆今天公布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及处理情况: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井下二号大倾角胶带运煤上山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501万元。经批准,事故中涉嫌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37名公职人员被严肃追责问责。

根据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网站消息,造成事故的原因包括矿井重生产轻安全、安全管理混乱、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渝新能源公司安全管理弱化、重庆能投集团督促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带式输送机使用的胶带质量不合格以及属地管理及监管监察工作效能不高。

经调查认定,重庆能投渝新能源有限公司松藻煤矿“9·27”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对于在事故调查中发现的有关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和国有企业公职人员履职方面的问题,已移交重庆市纪委监委松藻煤矿“9·27”重大安全事故审查调查组。

对于有关人员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单位的处理意见,由重庆市纪委监委提出;涉嫌刑事犯罪人员,由重庆市纪委监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报告指出,根据相关条例,建议对松藻煤矿罚款300万元(人民币,约60万新元),对该矿矿长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对事故迟报违法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建议对该矿矿长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并建议将松藻煤矿及其主要负责人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和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对胶带质量不合格问题,依据相关条例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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