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大V“辣笔小球”被批捕 成侮辱英烈罪首犯

时间:2021-03-01 10:57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微博大V“辣笔小球”被批捕 成侮辱英烈罪首犯

“南京检察” 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今天(3月1日)通报,此前因贬低、嘲讽在去年中印边境冲突中伤亡的士兵被拘留的前记者仇子明被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

通报指出,检察机关认为仇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此前,仇子明2月25日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通报强调,仇子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严重损害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人格尊严,严重损害卫国戍边军人形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予追诉。

因此,仇子明也成为侮辱英烈罪名下,首名被控的嫌疑人。

在该罪名下,仇子明将面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中国刑法第十二条明确的法不溯及既往及从旧兼从轻原则,虽然仇子明的涉案言论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之前,但他的行为当时被公安机关定性为违反“涉嫌寻衅滋事罪”,面对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因此,在刑法第十一次修正案实施后,仇子明的行为被追诉,并且在最高刑期较低的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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