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碰瓷”成瘾五年制造70多起交通事故

时间:2021-01-09 20:5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上海一名男子多次驾驶电瓶车碰瓷轿车,在五年里获得“赔偿”17万余元(人民币,约3.5万新元),近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浦东新区检察院批捕。

据上观新闻报道,去年11月2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一处路面监控记录下一起“交通事故”:驾驶电瓶车的男子徐某与一辆缓慢右转的白色轿车碰撞。监控中可清晰看到,事故发生时路口并无视线遮挡,且双方车速较慢,但徐某却径直驾车撞了上去。发生碰擦后,白色轿车立即停车,而徐某却向右侧后仰翻倒在地。随后,徐某起身与司机理论,轿车司机赔偿后才作罢。

报道指出,这样的“交通事故”几年时间里在徐某身上发生了数十次之多,他也获得大量赔偿款。去年11月底,交警在处理涉及徐某的交通事故时发现,仅2020年在他身上就发生十余次交通事故,随即展开调查。

调查发现,2015年至2020年期间,徐某在浦东新区道路上独自驾驶电动自行车,故意碰擦前方车辆制造交通事故,并重复使用同一份病历材料、虚构收入,欺骗对方以获得赔偿。徐某在五年里实施诈骗70余次,骗得赔偿款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徐某到案后还不认罪、不退赔,坚称诈骗来的钱款是事故赔偿,并否认自己刻意制造交通事故,辩称是因自己倒霉,外加高度近视,才会频繁发生交通事故。

但承办检察官认为,现有证据已经可以证实犯罪嫌疑人徐某刻意制造交通事故,使得对方车主误以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犯罪嫌疑人车损人伤,从而自愿交付钱款,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介绍,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依法办理“碰瓷”违法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的规定,碰瓷行为依据情节不同认定不同的罪名,如实施碰瓷,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赔偿,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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