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青海段开始10年常年禁捕

时间:2021-01-01 20:5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青海省政府发布通告,自今日起长江流域青海段将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据中新社报道,青海省通告,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长江流域青海段将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长江发源于素有“中华水塔”美誉的青海省,内含丰富的水生生物种群资源。

据悉,禁捕水域包括长江十支流水域,包括正源沱沱河、南源当曲、北源楚玛尔河以及长江上游通天河段等。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包括,沱沱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

省政府要求,严禁一切单位和个人在禁捕水域、禁捕期限内从事任何形式的捕捞行为;在禁捕水域或者禁捕期限内严禁出售、收购非法捕捞的渔获物或者其产品;严禁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等行业以长江野生鱼及其制品名称、别称、图案等制作招牌或者菜谱招揽、诱导顾客等行为。

中国公安部于去年12月30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有关情况。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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