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辞壹传媒董事会主

时间:2020-12-30 07:2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黎智英辞壹传媒董事会主席 由非执行董事叶一坚接任

(香港综合讯)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等罪名的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已辞去壹传媒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事的职务,由现任非执行董事叶一坚接任董事会主席。

壹传媒旗下《苹果日报》昨天报道,黎智英辞职是为了有更多时间处理个人事务。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说,董事局成员变动,对公司营运及未来发展不会有重大影响。

黎智英本月3日因涉嫌串谋欺诈罪出庭面控时,法庭下令将他还押至明年4月再审,不准保释。他随后在《香港国安法》下被加控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

不过,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运腾上周三准许黎智英保释,但设下多个条件,包括不得离开住所、不得在社交媒体发贴文、不得发布文章与接受访问。亲北京阵营与中国官媒对此密集发声,抨击法官准许“乱港头目”保释,犹如“放虎归山”。

李运腾昨天解释黎智英为何获准保释时说,法庭早前拒绝解除黎智英的旅游限制,但并没有发现他有潜逃意图。

据香港电台报道,李运腾说,法庭理解有个别国家中止或暂缓与香港移交逃犯的司法互助安排,会增加申请人一旦离港后寻求他回港的难度,但保释申请只能按法律及证据等决定。

李运腾提到,申请人一方提出1000万港元(171万新元)的现金和人事担保的保释条件,以及佩戴电子仪器让警方监察行动;但律政司说这种做法在香港不可行,申请人于是提出不得离开住所。法庭最终认为,这降低了黎智英潜逃的风险。

李运腾还提到,按以往涉及《香港国安法》的案件,只要有足够理由显示被告不会再犯侵害国家安全罪行,就可给予保释。他说,申请人一方提到,只要黎发布多一个贴文,就要重新还押,而申请人提出的保释承诺是特别为了这起案件而制定的。加上申请人同意在整个保释期间不得离开住所,让法庭相信如果批准黎智英保释,被告不会再犯下国安罪行。

律政司已就黎智英获准保释的决定,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终院定明天上午10时审理,由首席法官马道立、常任法官李义和张举能处理,审讯预计长达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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