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名村干部被清除 中国式“村霸治村”背后(2)

时间:2020-12-03 16:53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刘庆滨出具的租赁合同显示,年租金为25万元,租赁期15年。上面有时任魏桥集团董事长、魏桥村主任成传兵的盖章。成传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处场地对外租赁时,魏桥集团先公示后招标,整个程序都是公开透明的,这份租赁合同也是真实有效的。

刘庆滨称,2013年4月4日,也就是租赁合同刚执行了2年多后,时任村支书张士学便以村委会名义强行把承包权收回了。“我签的这份合同白纸黑字,张士学硬说是我伪造的。他还断水、断电,强行把我赶走。”

《中国新闻周刊》在实地走访时发现,张士学的家族产业在魏桥村涵盖纸业、煤场、酒店等多个领域。多位村民称,张士学有多个商业项目是其违法侵占土地后搞的工程。村民魏立军称,村里建了一个净化水服务站,需用三分地即可,张士学却以此为名,侵占了村里耕地大约50亩,为他经商所用。

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镇辛庄村原党总支书记石凤刚也是名副其实的“土霸王”。根据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的通报,石凤刚将村西侧的数十亩林地以防火为名改造成私家园林,造凉亭、挖人工湖、建供私人享用的蔬菜大棚,将整座山头变成了自己的后花园。石凤刚采用停水断电、门前挖沟、收取天价卫生费等手段,逼迫承租村内土地的村民低价将土地厂房等资产转让给自己。其中有一位年过七旬的村民,面对围堵压榨,又急又气,突发脑出血倒在院子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将自己的土地以低价收走。

据调查,石凤刚在征地拆迁中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共计5.8亿元。石凤刚宛如村中的“土皇帝”,他的妻子被村中人称为“太后”。石凤刚在村里有一处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1万余平方米的豪宅。如同宫殿般的豪宅内存放着700余万现金和重达30余公斤的金条,衣帽间内奢侈品琳琅满目,高档烟酒塞满库房,KTV、游泳池等娱乐健身设施应有尽有。

该案办案人员介绍说:“石凤刚是典型的两面人,平日着装朴素,但其豪宅内的雕花衣柜里挂满了各式貂皮大衣;开着村委会的帕萨特轿车,但其豪宅内的停车场却停放着豪车20余辆;村委会的办公室陈设简单朴素,但在其个人的书房内,名人字画随处堆放、各类贵重工艺品摆满书橱。”

“村霸治村”沦为“法外之地”

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三局原局长孙忠诚曾总结,乱政、抗法、霸财、行凶是“村霸”的四大典型特征。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称,以往农村纠纷调节机制失衡,村庄治理缺乏规范,也是村霸做大的原因之一。村民间的纠纷一般应该由村调解委员会、治保会解决,但不少村庄的这些机构遇到问题不愿管、不敢管,让纠纷双方依靠势力大小来解决,无形中让村霸势力盛行起来。再加上农村青壮年外出打工,乡村公权力很弱,缺乏抗衡力。一些村庄治理基本上没有规范的约束制度,公开、透明、监督机制等形同虚设。

“村霸治村”让农村沦为“法外之地”,许多村霸公然做出一些狂妄之举。魏桥村多位村民表示,张士学因是文盲、法盲、流氓,被称为“三盲(氓)村霸”。大约10年前,张士学等人在村委会内“火烧账本”和“砍伤村主任”的往事至今让村民记忆犹新。

多位魏桥村委会时任村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每年春节前,村委会把当年的收支全部公示。张士学当村支书后期,出现大量糊涂账,很多村民看不惯他把村里的账弄得一团乱,张士学也越来越排斥村里的账目公示做法。2011年1月19日,村委会会计正在准备向全体村民张贴2010年的村委收支明细,张士学的儿子张帅、干儿子王强等人带领数十名外地社会人员,手持长刀、甩棍等闯入村委会,见人就打,“张士学还当众抢夺并烧毁了村委会两册账本。”

时任村主任成传兵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闻讯赶来后,发现少了账本和公章就立刻报警,派出所时任所长李某某带着七八个干警赶到现场。民警到现场后,发现张士学喝酒了却并未采取措施制止暴行。此次事件中,成传兵头部被打得鲜血直流,魏桥村时任八组组长成文昌、时任九组组长魏立军也被打伤。

魏立军回忆,张士学曾公开称,派出所是他儿子开的,他就是王法,“言外之意就是说,派出所是他家开的,他不怕村民报警。”

2017年,魏桥村换届选举,张士学落选。2019年9月25日晚,滨州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向社会征集张士学涉黑恶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2020年10月26日~28日,张士学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一案在邹平市人民法院开庭。

魏立军以原告和受害人身份出庭。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检方指控张士学及其儿子张帅、干儿子王强等16名被告人,涉及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侵占集体财产等多项罪名。“庭审时,张士学否认了所有罪名指控,王强否认自己是张士学的干儿子。”

缺少法治观念,肆意妄为的村霸并不鲜见,拘禁、用私刑甚至活埋,也时有发生。2017年1月25日,正义网发文报道了桂林市灵川县九屋镇某村原村支书梁某一案。报道称,周某老公开车致梁妻死亡, 周某未将赔偿款全部赔付给梁某。后来,梁某通知儿子等人将周拘禁。2016年12月20日晚,周被梁某儿子带至梁妻墓前。梁某儿子在墓前挖坑,梁某的家族人欲将周某推至坑中活埋。接到报警后,赶来的干警上前阻止,因梁某家族人多势众未遂,干警只好跳入坑中保护周某。次日凌晨1时许,县政府派出130多名干警将周救出。同年7月26日,梁某因犯非法拘禁罪获刑8个月。

河北省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被称为“最牛村主任”。2016年5月,《燕赵都市报》援引该案专案组负责人介绍,孟玲芬在基层为非作歹的行径让人震惊。曾有一村民家办喜事,没给孟玲芬上供,结婚当天,该村民家竟收到了孟玲芬送到门口的花圈,不仅如此,孟还用村里的大喇叭骂街。2016年8月22日,孟玲芬一审获刑20年。

新华社曾发文援引最高检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话称,“村霸”肆无忌惮,横行乡里,称霸一方,很多时候都是因为“上头有人”。受欺压村民敢怒不敢言,查办“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备受阻挠,治理难度大。上级部门长期监管失控,有些甚至充当“保护伞”,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违法乱纪之风。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透露,石凤刚案涉“伞”干部中,既有镇政府工作人员,又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森林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工作人员,直接涉案人员的行政级别最高为副处级。丰台区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正斌说,镇党委对村“两委”疏于管理,有的乡镇党委甚至对所谓“狠人”“能人”治村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正是这种纵容,导致了像石凤刚这样的农村基层一把手逐渐做大成势,甚至演变成为黑恶势力。

9月14日,北京市二中院对石凤刚等21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贪污罪等15项罪名分别判处石凤刚、石阳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石凤刚等人提起上诉,10月30日,北京市高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改变土壤

“过去村霸大量存在,导致形成了历史性存量问题,长时间未能解决。”郑风田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说明以往过于强调村民自治的乡村治理模式还需要完善。

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郑风田解释,片面强调自治,在所有国家都会衍生出一些问题。过去我国农村痞霸现象屡禁不止,说明以往在过于强调自治的背景下,对村干部的约束力不够。现在通过出台一些新的法规、文件等增强了法治基础;德治,就是发挥一些道德说服感召的力量,比如农村中一些德高望重的老人、在村民中有威信的村民等可以成立道德委员会,村民间发生一些矛盾纠纷等,他们出面调解会起到积极作用。

他认为,治理村霸问题,必须要由过去偏重于经济发展的乡村治理,转向经济、社会和文化建设并重,破除宗族势力,革新乡村风俗和观念,消除乡匪村霸产生的土壤。

通过征地发土地财的空间也被压缩。吕德文介绍,现在土地都是统筹统征,由政府征地,通过公开招投标后再给房地产公司。村干部失去对土地的话语权后,也已难以再发土地财。

此外,《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实施机制已经做出了很大调整,对候选人也做了很多限制,基层选举的规范化程度也大大提高了。比如,规定在竞选村干部时,对受过刑事处罚等人员一票否定等。换届选举时,很多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关的条例,有的地方为了杜绝贿选,规定候选人送一条烟都会被取消候选资格。这些规定都相当于设置一些门槛,限制并杜绝了那些“潜在的村霸”去参选。

有学者认为,监管缺失也是导致村干部“村霸”横行乡里的主要原因之一。不少地方探索将监督关口下沉到村级组织,在镇、村设立监察组织,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公里”。以扶贫领域出现的“村霸”为例,安徽省纪委曾专门下发《关于在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中重视做好“村霸”和宗族恶势力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建立“村霸”和宗族恶势力专项整治报告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露头就打,对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深挖严查。

中央各级部门也持续发声,对打击村霸采取高压态势。2017年1月19日,最高检印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强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强调,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2020年2月5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该《意见》提出,惩治破坏农村经济秩序犯罪,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邪教组织,坚决把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邪教等问题的人清理出村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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