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清单出炉

时间:2020-10-19 07:45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昨天以附件形式发布了首批授权的清单,意味着深圳在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上,有了更明确具体的指导。

(北京综合讯)中国政府公布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首批授权清单,包括土地审批权下放、存托凭证试点、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协作机制等事项。

中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继上周发布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方案后,昨天以附件形式发布了首批授权的清单,意味着深圳在推进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上,有了更明确具体的指导。

综合中新社、发改委网站等消息,首批授权事项清单共有六大类40条,涉及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体制、对外开放等方面。

清单中排首位的是探索土地管理制度,将中国国务院授权广东省批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由广东省委托深圳市批准。

清单也要求深圳完善创新企业在中国大陆境内发行上市制度,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试点。

中国证监会在2018年6月6日发布及施行《存托凭证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为在海外的中国创新型企业回归A股上市扫除制度性障碍。

由于中美竞争加剧等地缘政治性因素,中国科技企业在海外面对巨大压力,选择在大陆上市或二次上市,成为中国企业当前规避风险、继续筹集资金的选择。

清单中强调深圳要“推动具有创新引领示范作用的企业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CDR)并在深交所上市”,无疑令深圳对计划从海外转回大陆资本市场的企业更具吸引力。

清单中也提及,深圳要完善国际法律服务和协作机制,以经济特区国际仲裁机构为基础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健全国际法律服务和纠纷解决机制,并通过合作方式引进相关国际组织和世界知名仲裁机构,建立国际调解组织等协作机制。

今年6月,在新加坡与深圳在智慧城市合作联合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签署搭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谅解备忘录,与此一脉相承。

深圳市长:20多事项需要修订现行法律法规

深圳市长陈如桂昨天介绍,深圳市政府已对综合改革试点进行部署,制定分工方案,明确了54项具体任务。

他指出,40个事项中有20多项需要修订现行法律法规,评价含金量很高,支持力度、探索空间前所未有,改革的使命责任也前所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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