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深圳土地制改革 将对全国具历史性影响

时间:2020-10-13 07:2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前天发布关于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包括土地制度改革。(彭博社档案照)

曾实 广州报道

中共中央和中国政府前天发布关于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其中土地制度改革被视作一大亮点。学者分析,倘若深圳在土地问题上形成改革经验,将是对全国具有历史意义的探索。

土地一直是制约深圳发展的问题,在支持土地管理制度深化探索上,《方案》涉及多方面内容,包括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支持盘活利用存量工业用地,探索解决规划调整、土地供应、收益分配、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的市场化机制,完善闲置土地使用权收回机制等。

广东省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彭澎接受《联合早报》采访时指出,土地是中国当前各种改革的瓶颈式问题,也存在很大争议,此次《方案》让深圳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优势,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具有重大意义。

彭澎分析,尽管深圳已经全面城市化,但还有相当庞大的小产权房(即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没有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这个问题在中国其它城市普遍存在,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在全国具有典型意义。此外,深圳发展受可支配用地制约,目前正与汕尾共建深汕合作区,与汕头的合作也在探讨之中,一线城市的“溢出效应”显现,此次对深圳特区立法权的扩权,会否影响到合作区,都将是看点。

此外,《方案》也提出探索利用存量建设用地、推进二三产业混合用地等措施,彭澎指出,未来深圳的土地改革是否可与产业调整更紧密结合,产生积极的效应,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形成带动产业升级的新模式,值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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