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拟对诋毁污蔑中医药者追究责任

时间:2020-06-04 08:06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上海综合讯)北京市政府正在就中医药条例征求意见,其中拟对诋毁、污蔑中医药者追究法律责任。条例引发争议,不少网民认为,涉及处罚和追责的规定并不恰当。

据澎湃新闻报道,北京市卫健委5月29日公布了《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当中共有七章55条,内容涵盖中医药服务与保障、规范与管理、保护与传承、开放与创新以及法律责任。

条例当中有两个条文引发争议,其一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其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市卫健委在草案中提出,这一条例旨在建立中医文化宣传舆论保护制度。

条例迅速引发外界热议,一些网民指出,不接受批评并不能促进中医药发展,而在执法过程中如何界定“诋毁、污蔑中医药”,将可能存在巨大漏洞。此外,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权限,地方性法规没有权利对行政拘留与刑事追责做出创设性规定。

也一些中医药业内人士认为,诋毁、污蔑中医药的现象早已有之。在2017年中国“两会”(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年会)期间,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中医科学院院长、天津中医药大学校长张伯礼便曾指出,一些不懂中医药的人诋毁中医药让人痛心。

在中国抗击冠病疫情过程中,中医药扮演了重要角色,令中医药发展再度受到关注。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前天在“专家学者座谈会”上强调要促进中药发展。他说,此次疫情防控一大特点是“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要求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中医药人才建设,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组织领导,推动中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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