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泽远:中国《民法典》终于要来了

时间:2020-05-23 07:4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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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开幕的中国全国人大会议将审议并通过《民法典》草案,这意味着经过50多年的坎坷,中国首部民法典终于要实施了。

民法典被视为个人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它与宪法一样,都是一个正常法治国家的基础性法律。但正是因为民法典保护个人私权的属性,这部法律在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中国饱受争议,并被长期搁置。

1954年,中国首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试图起草一部民法典,但随着反右、大跃进等政治运动的展开,相关立法活动被终止。

1962年,全国人大再次启动民法典起草,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试拟稿,但不久又被长达10年的文化大革命打断。

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组织民法典起草,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但在当时的政治、经济环境下,民法典中有关保护私权的内容不被官方认可,民法典犹如画饼充饥,只能再度搁置。

这一搁又是20多年。随着中国私有经济不断壮大,政治和社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保护私有财产和个人权利的呼声也持续增强,民法典再度被拱上台面。

200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开始审议与民法典相关的民法草案,但当时中国还没有保护私产的物权法,民法草案遇到瓶颈,又遭搁浅。

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了《物权法》,但《物权法》没有将私有财产提到与国有和集体财产平等保护的高度,舆论对私有财产保护仍有疑问,呼吁官方尽快制定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活动,平等保护私产和私权。

物权不论私人或国家将处平等地位

2016年,全国人大再次启动民法典编撰。从2017年起,全国人大先后通过了民法总则,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合同编、婚姻家庭编等分编草案,2019年12月公布《民法典》草案,并决定交由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内容囊括了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比如签订合同、财产继承、结婚离婚、缴纳物业费等等。

在争议多年的私产保护问题上,《民法典》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意味着私人物权与国家、集体物权处于平等地位,如果公权力再以“公共”之名侵犯私人物权,将受到更强的法律约束。

从更大范围看,《民法典》不仅有利于保障个人权益,规范公权力运行,也有利于中国打造法治化程度更高的经济、社会环境。可以说,《民法典》的到来将是中国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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