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潘某国涉嫌酒驾,造成四人死亡三人受伤。目前潘某国已被公安刑事拘留。
据《新京报》报道,赤峰市委宣传部今日发布消息,省道210线敖汉旗境内4月4日发生一起三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四人死亡三人受伤。
在调查初始阶段,肇事车辆内乘客闫某华称自己为驾驶员,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肇事车辆驾驶员为潘某国,闫某华系冒名顶替。经辽宁省朝阳市建平县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潘某国血液中酒精含量30.13mg/100ml,属饮酒后驾车。经核实,潘某国为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闫某华为敖汉旗人,无业,二人系朋友关系。
潘某国4月5日被刑事拘留,经敖汉旗人民检察院批准,敖汉旗公安局4月16日对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执行逮捕。敖汉旗公安局4月30日将潘某国以涉嫌交通肇事罪、闫某华涉嫌包庇罪送检起诉。
中共敖汉旗委常委会议5月8日决定,免去潘某国敖汉旗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职务,该起交通事故善后调处工作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