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多举措稳定扩大汽车消费 国六期延半年

时间:2020-05-01 08:22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为稳定和扩大中国汽车消费,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多部委昨天发布若干措施,包括轻型汽车(总质量不超过3.5吨)国六排放标准颗粒物数量限值生产过渡期截止时间,由2020年7月1日前调整为2021年1月1日前。

据路透社报道,发改委网站发布的《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称,2020年7月1日前生产、进口的国五排放标准轻型汽车,2021年1月1日前允许在目前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销售和注册登记。未经批准,各地不得提前实施国家确定的汽车排放标准。

通知指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开展汽车消费信贷等金融业务,通过适当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延长还款期限等方式,加大对汽车个人消费信贷支持力度,持续释放汽车消费潜力。

将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政策延续至2022年底,并平缓2020至2022年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加快补贴资金清算速度。

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等重点地区提前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柴油货车,中央财政统筹车辆购置税等现有资金渠道,通过“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引导重点地区完成淘汰100万辆的目标任务。

优化车辆交易登记等制度,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扩大二手车出口业务,修订出台《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发挥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作用,支撑二手车交易,加快二手车流通,带动新车消费。

中国生态环境部大气司副司长吴险峰4月初表示,中国计划在全国尚未实施国六排放标准的地区适当延后实施国六标准,即适当延长汽车企业的生产过渡期和国五库存车的销售期。

中国财政部联合工信部等四部门上周发布通知称,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人民币(约6万新元)以下(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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