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籍2019冠状病毒疾病(COVID-19)患者在中国的医疗费用支付问题,中国四部委下发通知称,医疗机构应先救治后收费,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外交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外籍冠病确诊和疑似患者未参加中国基本医保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确保应收尽收;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通知要求,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外籍确诊和疑似患者,由商业保险公司按合同及时支付。参加中国基本医保的外籍患者,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应按规定支付,其余费用由患者个人负担。
此外,参加中国基本医保的外籍人员,留院观察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未参加中国基本医保的,由个人负担。外籍人员集中隔离产生的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