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连锁药店疫情期间售假口罩案开庭(2)

时间:2020-03-27 11:49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在法庭上,检方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破坏了防疫,造成了很大社会影响,对其分别提出了15年、10至12年及9年的量刑建议,其中对第一被告人李东量刑建议为1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针对检方的指控,3名被告人的律师均进行了无罪辩护。被告人律师认为,3名被告人系被上游卖家以质检报告所骗,才进行伪劣口罩销售。被告人的购销行为是在主观非明知之下进行的,已经尽到了审慎核实义务,根据两高相关司法解释,不宜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论处。

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对于检方起诉书中提到的仪新宇(另案处理),多个公开报道显示,其也是从他人处购买了上述涉案口罩。2月29日上午,高密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方指控称:“被告人仪新宇明知是假冒‘3M’注册商标的口罩,仍从被告人周某三、邓某民、周某亮、李某蓉等人处购进,加价对外销售,销售金额高达147万余元。”

焦点 是否是“知假售假”成为控辩双方争议核心

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此案控辩双方的辩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三名被告人是否“知假卖假”。

检方认为,涉案口罩价格明显偏低,认为其明知或应知口罩是假冒伪劣商品。检方出具了包括涉案口罩、《鉴定书》、《检验报告》、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等多项书证、物证。其中警方对“上游”卖家仪新宇问询笔录中,北青报记者注意到,办案人问仪新宇:李俞章和罗涵毅就没怀疑过你的3M口罩是假的?其回答称,他们一开始就知道是假的,因为我在网上买的明显低于市场价。

对于检方指控,3名被告人均称自己并不明知涉案口罩属于伪劣产品。其中此案第一被告人李东认为自己所在的药店在2020年1月8日购入的3M正品口罩,最便宜价格是2.2元一个,因此相比之下,涉案口罩的价格适当。而第二被告人李俞章、第三被告人罗涵毅认为上游卖家的“高返点”原因是其囤货。

李东的辩护律师牛洪涛、徐平表示,李东于1月21日通过另外两名被告人进购涉案口罩时,供货方提供了发票、营业执照和质检合格报告。而从李东不带阀口罩每个2元、带阀口罩每个3.5元的进货价格来看,这个价格在当时并没有显著低于市场价,因此不能判断李东存在知假售假的主观故意和侥幸心理。

法庭上,李东称自己和其家人以及门店的员工都在用这款口罩“要是知道是假的,不可能让父母、老婆、孩子都跟着自己用假口罩。”

李俞章的辩护律师郝亚超告诉北青报记者,李俞章去年9月才毕业,虽然在山西医药集团工作,但工作内容是“跑腿送药”,并不熟悉口罩的市场价格。他亲自前往山东见了卖家、查看了数量、检验了货品的表面外观,基于社会阅历未能查出来有异常,应当被认定为尽到了注意义务, “根据3月24日两高负责人的答问,‘主观故意’必须结合当事人的主观认知能力。李俞章有过失,但不能被当成有罪处理。”

罗涵毅的辩护律师肖基新告诉北青报记者,罗涵毅不认识李东,也没有参与销售口罩的行为,不存在共谋行为。罗涵毅是基于和李俞章好朋友轻易关系才去的山东,得到回扣也不能就认定其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北青报记者获悉,该案并未当庭宣判。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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