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新冠疫情冲击中国经济运行,各地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曾任重庆市长的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黄奇帆并建议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但也有评论者提出为企业减负不能损害职工利益。
企业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所在的事业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蓄,日后可用来支付职工家庭购买或自建自住住房、私房翻修等住房费用。中国是于1990年代初向新加坡学习,建立了该制度解决民众的购房问题。
尽管中国大部分地区规定企业须在本周一(10日)复工复产,但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目前人力极度短缺、企业物流运输几乎停顿,复工复产困难重重。
黄奇帆前天在《第一财经》撰文建议,中国现在需加快几方面的改革解决疫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其中包括取消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
黄奇帆指出,由于目前的中国房地产已高度市场化,且商业银行已成为提供房贷的主体,因此企业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意义已经不大,取消该制度将可为企业和职工直接降低12%的成本。
网民纷纷指责“不懂人间烟火”
但对于黄奇帆的提议,网民纷纷指责他“不懂人间烟火”。更有网民说:“对于基层工人阶级,尤其是刚入职不久的大学生,积蓄不多,有几个不指望公积金贷款的……取消后,企业缴的12%会发给员工?想都别想!”
《新京报》昨天也发表一篇署名财经评论人周俊生的文章称,住房公积金与税收并不一样,后者是交给政府,前者则是职工劳动报酬的一种体现,因此将其视为企业负担而要求取消,并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