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获授权 防疫必要时可征用私产

时间:2020-02-13 09:18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广州/深圳综合讯)广州、深圳市政府前天起可在防疫必要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单位或个人财产,这是2007年中国《物权法》颁布后政府首次被授权有征用私人财产的权力。

根据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官方网站发布的消息,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前天通过了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其中一条规定授权“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必要时依法向单位或个人临时征用疫情防控所需的房屋、场地等”,随即引起争议,甚至被一些舆论质疑其合法性。

广州人大昨天在网站援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中有关“传染病暴发、流行时,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的需要”可作出的安排条例,表明这项规定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并强调该规定同时也要求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个人发出应急处置征用令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事后予以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深圳市人大前天也作出了相同决定,授权市、区政府可在必要时向单位或个人临时征用房屋等设施。

截至昨天本报截稿,广东确诊的新冠病毒累积案例达1219个,是除湖北以外确诊案例最多的地区,其中又属广州和深圳最多,分别有323例和386例。

据报道,这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采取这一防疫应变措施,也是2007年《物权法》颁布后,政府首次被授权有紧急征用私人财产的权力。

有网民就此规定责问“政府的钱到哪里去了”,甚至质疑这是“变相搜刮民财”,但也有网民表示理解,认为无需做过多解读,毕竟现在是特殊时期,要集中精力办大事。

赞一下
(0)
0%
赞一下
(9)
100%

相关栏目推荐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