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取消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

时间:2019-12-26 09:0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资料图,路透社)

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昨天(25日)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在户籍制度改革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

此外,《意见》强调,要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据《新京报》报道,这一政策首次明确使用“取消限制”来调整一定人口规模城市的户籍政策。有专家认为,文件的出台是基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人口流动和城镇化发展的趋势,将有利于人才自由流动,也有利于人才合理布局。

北京大学教授陆杰华认为,此次中央文件顺应了城镇化进入新形态的现实情况。为劳动力和人才人为设置壁垒,不符合城镇化快速发展、高质量发展的现实情况。

“放宽落户、取消落户限制,能让人才充分流动,提升就业质量,促进经济发展。”陆杰华同时表示,落户实际上还关系到基本公共服务的获得。此次中央文件有一个重要的引导,就是在公共服务的供给上,消除户籍差别的影响,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

对于取消一些城市的落户限制、放宽落户条件,对人才流动带来的影响,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认为,“中国现有1.73亿大学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知识素质、观念素质、价值水平都在大幅度提升。”竹立家说,转型是描述中国目前现在经济社会的关键词。在这样一场转型中,中国城市化水平在显著提升。城市人口增加是未来中国一个长期趋势,对户籍政策进行调整,就是顺应了这个趋势。

同时,竹立家也表示,落户问题归根结底是公共服务供给问题。放宽落户的同时,更应在城市公共服务的提质和均等化上做文章,才能吸引人才。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认为,这样的政策不仅有利于人才流动,也有利于人才合理布局。而人才流动不仅有助于地区经济发展,还将有利于缓解当前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另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此次提及的“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在今年4月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下称《重点任务》)中也有类似表述。

上述《重点任务》提出:“在此前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已陆续取消落户限制的基础上,城区常住人口100万~300万的Ⅱ型大城市要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对此表示,对比这里提到的两个文件可以发现,此次《意见》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文,可以看出比之前的《重点任务》层级更高。他表示:“这对于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等有积极的作用,这一点也符合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

按照此次确定的“城区300万常住人口”的标准,除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天津,以及成都、广州、南京、武汉、西安等超大特大城市和部分计划单列市以外,在中国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绝大部分都有望被纳入这一政策的覆盖范围,取消落户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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