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泽远 北京报道
中国电信巨头华为一名前员工蒙冤入狱事件这两天引发中国舆论广泛关注,使华为突遇一场公关危机。
或与李洪元举报其部门业务造假有关
华为公司前员工李洪元因一笔3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6万新元)的离职赔偿款被起诉敲诈勒索,羁押251天后,因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李洪元事件曝光后,《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以及各大网络媒体昨天纷纷跟进报道,称李洪元蒙冤与其曾举报所在部门业务造假有关,华为公司有关人员有构陷李洪元之嫌。多数网民希望华为公司尽快给李洪元事件一个说法。
南都网昨天引述华为内部人士说,公司法务部门正开会讨论李洪元事件,将会处理这一问题。办理李洪元案件的深圳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局也表示正在了解处理此事。
分析:华为应尽快说明止损
分析人士认为,这两天恰逢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被加拿大扣押一周年,在孟晚舟事件上,中国舆论毫无疑问站在华为一边。但李洪元事件让华为公司遭遇一场突如其来的公关危机,华为应该尽快说明情况,以免形象受损。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显示,李洪元于2005年10月入职华为,2018年1月离职。李洪元因离职补偿金额与公司意见不一,双方商谈同意给李洪元补发33万1576.73元离职补偿。2018年3月8日,该笔款项扣除税费后由华为部门秘书的个人银行账户转款30万4742.98元到李洪元账户,交易摘要为“离职经济补偿”。
深圳市公安局2018年12月16日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将李洪元刑事拘留,经检察院批准,李洪元于2019年1月22日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公安方面认定,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洪元以向华为公司上级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在部门业务上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要挟,从其部门主管处勒索30万元。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深圳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不起诉李洪元。
李洪元2019年8月23日无罪释放,期间他被羁押了251天。11月25日,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又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决定对李洪元予以国家赔偿。
澎湃新闻昨天发表评论说,舆论对大企业离职员工的关注反映出,人性的维度正在变得重要起来。一家大企业是否真的有担当,不仅体现在云端的愿景、宏伟的抱负,更体现在如何对待一个个活生生的人。假如一家企业残酷地对待自家员工,如何相信它会公平诚实地对待合作伙伴和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