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稿:扫黑除恶 火力全开(2)

时间:2019-10-27 09:20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中国聚焦

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仍是主攻方向 

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仍是专项斗争下一步的主攻方向。中国官方10月21日发布通知,要求重点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七类案件,其中包括公职人员直接组织、领导、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包庇、纵容、支持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的案件;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帮助黑恶势力人员获取公职或政治荣誉,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或为黑恶势力提供政策、项目、资金、金融信贷等支持帮助的案件等等。

官方将采取公安、纪检监察联合侦办模式,对已侦破的涉黑案件,按存量清零要求逐案筛查是否有涉及公权力的“保护伞”,确保一网打尽。

预期明年取得压倒性胜利

郭声琨还强调,扫黑除恶是中共十九大以来最得人心的大事之一,是具有政治性、战略性、基础性意义的重大工程。要按照既定目标抓下去,务必夺取专项斗争的压倒性胜利。

也就是说,尽管一年多扫黑除恶的战果很大,但高层认为斗争还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这难免让人想起中共前几年的反腐败斗争,在拿下前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以及前政治局委员、中央军委副主席徐才厚、郭伯雄和时任政治局委员孙政才之后,高层仍强调反腐败没有取得压倒性胜利。

直到今年1月,中共总书记...才在中纪委全会上宣布,中共夺取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按照官媒解读,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标准除了在政治上落实“四个意识”“两个维护”外,还包括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预计官方将在明年下半年宣布扫黑除恶取得压倒性胜利或全面胜利,胜利的标准包括建立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长效机制。这个机制包括在农村实行中共支委会和村委会(即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全面清理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等问题的村干部,将涉黑嫌疑人排除在基层政权之外。

官方还公布了长效机制的具体标准:不发生因黑恶势力逞强争斗、争抢地盘导致群死群伤案件,不发生黑恶势力持枪大规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恶性案件;涉黑涉恶举报数量大幅下降,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明显上升,满意度大幅上升。

   严防运动式打黑弊端

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共宏大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之一。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共正举全党、全国之力实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其实也是为达成这一目标保驾护航。

从手段和措施上看,中共仍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行政命令方式推进扫黑除恶,并必须频繁派出中央和省级督导组才能突破像孙小果、杜少平这样的大案。这说明,中国许多地方的法治不彰,利益关系网盘根错节,地方政府、司法机关,以及舆论遏制黑恶势力的能力有限,需要更大的权力去推进案件侦破,改善治安状况。这是目前中国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态的特色,短期内不会改变。

权力运用不当反成法治障碍

另一方面,通过高压式的权力推动固然能很快收到扫黑除恶的成效,但要建立以法治为核心的社会治理长效机制,单靠权力未必能达到目的。许多案例证明,权力如果运用不当或缺乏有效监督,不仅不能推动法治建设,反而可能成为法治进步的障碍,甚至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在中国官方过去30多年的严打或打黑运动中,一些地方迫于上级绩效压力,出现拔高案件性质,扩大涉案人员和财产范围,判案证据不实,量刑过重甚至制造冤假错案等等弊端。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浩大,规模空前,人们也有理由担心斗争可能在某些地区或领域出现偏差。

因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歌猛进的同时,如何减少运动式打黑带来的弊端,杜绝冤假错案,让扫黑除恶成为推动而不是伤害法治建设的力量,是官方必须高度警惕并及时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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