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场馆主任万某抄袭论文被取消硕士学位一事,华中科技大学党委宣传部王姓工作人员昨天(24日)称,校方已启动处理程序。
据上游新闻报道,7月9日,湖北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了一则《撤销学位公告》。公告称,万某,2009年6月获湖北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论文题目:湖北省普通高校篮球队现状调查与发展对策研究,学位证书编号:T1051232009000571。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调查、审核、认定万某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的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学校决定撤销万某硕士学位,注销其硕士学位证书,从决定之日起3年内不再接受万某硕士学位申请。
报道指,中国学术不端文献查重系统显示,万某的这篇论文复制比高达81.5%。该文与《山东省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员学习与训练的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足球队发展模式研究》两篇论文有多处重复。此外,该文是一篇关于篮球的论文,可文中却多次出现“踢球”字眼。
华中科技大学体育学院官网显示,万某于1998年9月进入华中科技大学工作,职务为场馆主任,职称是副教授,讲授课程为跆拳道、户外运动。1998年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体育系,获得教育学学士。2009毕业于湖北大学体育学院,获教育学硕士学位。
在今年2月21日,《新京报》就报道了万某论文造假一事。该校学术委员会一工作人员受访时表示,对万某的学术问题会进行开会讨论,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
至于2月份的调查是否有结果,启动处理程序是指开始处理万某论文造假这件事,还是指处理万某本人,上述王姓工作人员并未回复。
律师付建认为,万某因学术造假被撤销硕士学位,其与华中科技大学签订的工作劳动合同就无法继续履行,万某涉嫌合同违约。此外,万某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需要承担侵犯原作品著作权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