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室内外
明知朋友可能闯祸,非但没有规劝,反而为虎作伥,这不叫“够朋友”,而是“狗朋友”,足以毁掉个人一生的损友。
上世纪90年代以前,中小学毕业班学生很流行让同学在纪念册上留言。
那天清理书橱,随手拾起一本翻翻。小六同窗写的,多是相互抄袭朗朗上口的句子:
“金钱能买千万物 只有友谊却难买”“知人知面不知心 劝你交友要小心”。
当时青涩的脑袋里哪能真正领略什么?人云亦云装懂事罢了。然而如今回首,看看周遭事物,觉得这些“金句”,还是挺让人深思的。
最近法庭几起与朋友有关的案件,让人感叹,朋友的定义是什么?
高庭有一起强奸案,18岁受害人连同男友和同事上夜店喝酒,散会后男友与同事陆续搭私召车离开,留下醉醺醺的受害人独自在街头。
结果,受害人成了被告的囊中物。被告告诉无法站稳的受害人,说可以跟他回家,由他来“照顾”。
被告不仅强奸受害人,还拍下过程并发送给朋友。
在另一起案件里,一名18岁青年,则把同伙“帮忙”拍摄他性侵干案的片段上载到网络,结果网友报警。警方迅速逮捕青年,日前控他性侵罪。
第三起案件,涉及19岁青年。他看到外国人骑长颈鹿的视频在网上疯传,也想拍视频博眼球。
他决定擅闯动物园白犀牛棚内做后空翻,叫女友帮他拍视频,过后将视频上载社交平台。动物园发现视频时已有超过5万人观看,担心其他人效仿,因此报警处理。
这些罪案其实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他们交的是益友。
孔子曰:“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
有益和有害的朋友各分三种。同正直、诚信和见闻广博的人交友,这是有益的。同惯于走邪道、善于阿谀奉承和惯于花言巧语的人交友,这是有害的。
找机会和朋友聚会消遣,须不须要到夜店这种地方,见仁见智,但至少要确保大家都能安全回家。
知道朋友事后要开车,就不要和他拼酒;发现朋友醉了,即使有千万个理由,也不该扔下她一个人在深夜的街头。
虽然说,由于性观念的开放,一些女子即使酒后失身也不以为意,最多自叹“倒霉”,一些即使介意或不甘心,但想到追究下去的麻烦,就打消了念头。
没举报的性侵案,相信是存在的。但也因为如此,让更多犯罪分子越发胆大妄为,越发觉得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也才会有那么多听起来不可理喻的事。
以第一起强奸案来说,男友和同事都抛下受害人不顾,让人费解,也让被告有机可乘。
弃朋友于不顾,导致朋友成为罪案的受害人,固然不必负法律责任,但在道德上,很难说得过去。
一时大意或无意间导致朋友成为受害人,所遭遇的良心惩罚,或许比坐牢和罚款的刑罚更重,而且是一辈子的。即使这个人冷血无情,也要面对其他人,尤其是受害者家属的指责。
法律的执行,比道德来得容易,效力也比道德高。
当法律进入道德领域,或道德介入法律领域,界限就不容易分清了。
上述第二和第三起案件的涉案青年才十八九岁,朋友和亲密爱人成为帮凶,协助拍摄,日后极可能也因为牵连罪案,一起受到法律制裁。
明知朋友可能闯祸,非但没有规劝,反而为虎作伥,这不叫“够朋友”,而是“狗朋友”,足以毁掉个人一生的损友。
圣经箴言也谈到朋友之道:朋友加的伤痕出于忠诚,敌人的亲吻却是多余。
罪案发生后,我们也别一味责怪受害人咎由自取,可能他们也一直不知道所交的“朋友”如此不堪。
我们也应谨记小学同窗的寄语,提高警惕,看看自己交的是什么样的朋友。
毕竟,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作者是新闻中心资深高级记者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