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宣示新红线 香港政局民情难改变

时间:2020-07-31 10:34内容来源:联合早报 版阅读:新闻归类:观点评论

明报社评

香港立法会选举提名期今天结束,至少12名参选人被“DQ”(取消参选资格),当中包括4名公民党成员以及多名抗争派人士。《港区国安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变相为参选人“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的实质要求,加入了新内涵,昨天政府列出的5项“DQ”考虑因素,除了支持港独自决,还包括要求外国制裁和意图瘫痪政府等。反修例风暴加剧香港政治光谱两极化,一些以往被视为温和派的政党和人士,愈益向两极倾斜,港区国安法实施,政治红线收紧,大规模“DQ”是意料之内,部分参选者亦早有PLAN B(后备人选)准备,政治对立局面不会有实质转变,以当下国际形势,非建制派跟中央和特区政府的斗争,也只会愈演愈烈。

体现港区国安法 罗列“DQ”五元素

中美斗争白热化,白宫不会错过任何机会操作“香港牌”制华,英国等“五眼联盟”成员亦有可能帮腔附和,“DQ”参选人是相当现成的外交施压口实,然而港区国安法的制订和实施,已反映北京不会接受美国施压,亦无惧制裁。在北京眼中,华府口实多一个少一个,已是分别不大。昨天港府一举“DQ”12名参选人,同时列明5项“DQ”考虑因素,某程度是有意高调宣示港区国安法下的参选新红线,不会避重就轻,不排除稍后还有更多参选人取消资格。

《立法会条例》规定,立法会选举参选人须按照法定提名程序,表示明确拥护基本法,以及保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之前法院判例,拥护并非仅仅止于遵守基本法,更需支持、推广及信奉基本法,任何人提倡自决或港独,皆不能称为有意真诚拥护基本法。以往有关“DQ”参选人的个案,大多涉及鼓吹港独或自决的立场,然而随着港区国安法以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方式在港实施,从政府的角度,有关“拥护基本法”的要求,跟以往已不再一样,就算去年10月能够参选当上区议员,乃至原立法会议员,在新要求下未必能够“过关”。

港府列出的5大要求,除了支持港独自决,以及拒绝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对港行使主权这两条红线,还包括寻求外国干预香港事务、从“原则上”反对制订港区国安法及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实施,以及表明企图利用立法会过半数优势瘫痪政府,“无差别”否决任何政府提出的议案。这些参选新红线,大抵与港区国安法中的分裂国家、寻求外国干预,以及颠覆政权这3项罪名相对应。昨天被“DQ”的12名参选人,以抗争派为主,同时亦有一些以往被视为“温和民主派”的参选人,原因之一当然是港区国安法下参选红线收紧,同时亦与去年以来部分“温和民主派”显着激进化有密切关系。

这次被“DQ”的抗争派参选人,多人都在港区国安法生效后,签署了“抗争派立法会参选人立场声明”,部分人更曾旗帜鲜明支持港独自决,“DQ”并不叫人意外。相比之下,以往一直能够顺利“入闸”的公民党,这次却至少有4人被“DQ”,当中包括杨岳桥、郭家麒、郭荣铿这3名原立法会议员。去年杨岳桥和郭荣铿曾赴美游说制裁香港,今年3月该党高层表明,实现“35+”(立法会议席过半)后的愿景,包括否决所有政府法案,直至政府回应五大诉求。公民党作为议会内民主派第二大党,会否再有人被“DQ”,值得留意。

激进路线当道“DQ”未改大局

作用力愈大,反作用力也愈大。反修例风暴以来,民主派跟中央和特区政府走上全面斗争之路,这次港府大规模“DQ”参选人,无可避免带来政治震荡,国际社会亦可能有反应。昨天美国总统特朗普要求因应疫情押后11月大选,就算港府押后立法会选举,白宫底气不足,拿这个问题做文章有可能自暴其短,操作“DQ”问题则相对容易,然而华府如果真的有于己无损的必杀技,早在港区国安法实施时已可使出来,现在还相信走“国际线”必可迫使中央屈服,未免一厢情愿。与此同时,以为大规模“DQ”就可彻底扭转当下香港政治形势,同样不切实际。

政府大规模“DQ”参选人,长远会强化还是弱化民主派激进路线,目前难以断言。当局一再强调要正确理解并落实基本法,港区国安法就分裂颠覆等问题划下红线,颇有逼主流反对派与激进力量切割之意,惟迄今并未见到有此迹象,民主派初选,激进派更取得大捷。本港政治两极化,很多人投票,基本上是选颜色而不是选人,激进路线参选者亦早有准备,没有PLAN A,还有B、C、D、E可供选择,民情如此,即使大规模“DQ”,刻下本港政治局面亦不会有重大转变,建制派也不会因此在选举得益,反而民主派不断面对“DQ”,有可能更加碎片化,传统大党光辉不再,失去凝聚统合能力,更多政治素人冒起,为了“出位”,立场和行事可能更趋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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